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函〔2025〕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目的
预申请工作是贷款受理工作的基础,目的是为了减轻贷款受理高峰期工作压力,方便学生线下办理贷款时减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环节,提升受理效率,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
二、预申请范围和对象
(一)预申请对象
高考前户籍在河北省的有办理助学贷款意愿,但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河北省户籍在校本科学生。
(二)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能力难以负担其大学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等基本费用的学生,包括:1.经过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2.未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符合以下情形,且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查通过的学生:(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2)城乡低保学生及低保边缘人口;(3)特困救助学生;(4)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烈士子女(相关信息不宜公开);(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7)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8)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三、工作流程
(一)信息填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申请并填写《河北大学2025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附件1),经由班级汇总信息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
学院汇总各班级提交的学生预申请信息,并就预申请范围中的第1条是否经过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预申请信息进行汇总、复核并就预申请范围中的第2条进行核查,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核查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报送至省资助中心。
(四)信息导入
省资助中心对学校报送的预申请表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五)贷款申请
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携带相关申请资料直接办理,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预申请工作,确保每个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为学生提供便利的服务,切实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二)各院系要对学生填报的《河北大学2025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学生信息填报真实。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取消申请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务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河北大学2025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梁世如
联系电话:5077335
电子邮箱:hbustuzz@126.com
联系地址:多功能馆(西门)201室
附件:1.河北大学2025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4月25日